四川,成都。青女士看到78元一斤的火箭苹果,现在只需49.8元一斤,她赶紧买了五个,可她付完款之后却发现要125元,青女士觉得不对劲,便返回要个说法。店家却称:价钱没有弄错,是青女士看错了。
青女士很喜欢火箭苹果,当她看到某店在搞活动,宣传单上标着火箭苹果49.8元一斤时,她很是高兴,于是赶紧来该店,准备买一些火箭苹果。
当她来到火箭苹果跟前,看到一个个火箭苹果被整整齐地放在袋子里,五个一条,摆在货架上,堆得高高的。在火箭苹果旁边还有一个大大的牌子苹果的小火箭是什么牌子,上面标着:49.8元一斤。青女士确认了一下,确实是搞活动的价钱,也是搞活动的火箭苹果。闻着火箭苹果发出的淡淡的香气,青女士就挑了一条比较好的苹果,然后就去付款了。
付完款之后金女士也没注意看付款清单,在准备回家时,她看到自己的付款总数时有点小惊讶,因为自己并没有买什么东西,竟然付了不少的钱,于是她仔细看付款清单。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就有些生气了,她看到火箭苹果旁边竟然标着125元。她又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个苹果还是78元一斤,也就是根本没按49.8元来计算。
青女士觉得很生气,因为她就是奔着这个活动来的,就是希望能省一些钱,买几个自己喜欢吃的苹果,可是搞了半天,1分钱也没少。她觉得自己被这家店坑了,于是要店家给个说法。
她先质问收钱的店员,是否把她的价钱搞错了,应该是49.8元一斤的苹果为何还按照78元一斤来计算?店员看了一下,用手指了指清单上的一个大字,然后告诉青女士,这个价钱没有错,让青女士不要在这里影响她工作。
青女士看到店员的态度之后,心里更不舒服了shadowrocked教程,为了搞清楚情况,收集证据,于是她返回摆放火箭苹果的地方。她发现摆放的苹果没有什么异常,那块大大的牌子标着:49.8元一斤,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是她仔细地看了一圈之后,发现了一个小标签,上面标着两种价钱,一边标着49.8元,一边标着78元。青女士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于是她找来店员理论,说他们同一个商品标着两个价钱,这是违法的,她要举报他们。
可是店员听了她的话之后却不慌不忙地说,他们不存在同一商品卖两种价钱的情况,标签上已经标得很清楚了,是两种苹果,所以是两种价钱,是青女士没有搞清楚情况,在这里无理取闹。
可青女士左看右看都是同一种苹果,她觉得店员在敷衍自己,于是青女士找来了调解员。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店家才认真地做出了解释,他们说,其实他们的火箭苹果是分中号和大号,中号放一边,大号放一边,然后中号的价钱是49.8元,大号的价钱是78元,所以他们的价钱是没有标错的。
对于店家的说法,青女士认为他们卖的就是一种苹果,却非得按两种苹果来卖,并且青女士拿出宣传单,上面图案和摆放的苹果也是一模一样的,和自己买的苹果也是一模一样的,所以他们应当按照49点元一斤来计算她买的苹果。
对于这个事情,店家又做出了解释。他们说中号的苹果和大号的苹果是有区别的,从净重上就是有很大的区别,也就是从重量上,中号苹果要比大号苹果轻。
青女士拿的苹果之所以和宣传单上的图案一样,是因为他们放的图片放错了,不小心放了大号苹果的图案,所以才有了这场误会。
看到青女士想把这件事追究到底,店家愿意给青女士退款。可是青女士并没有同意,她觉得店家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所以她决定举报该店,让该店接受处罚。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店家用大号苹果图案放宣传单上,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大号和中号苹果放一起,是否属于误导消费者?
1.店家的活动是中号苹果卖49.8元一斤,却放的是大号苹果的图案,而大号苹果却是78元一斤,与宣传价钱不符,所以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各种信息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把中号和大号的苹果放在一起,大号的价钱用小标签,而中号的价钱却用大标签,这属于故意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故意用大标签让人以为两种苹果都是这种价钱,对于这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经营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 ,采用这种混淆视线的手段,确实令人难以接受。经营者应当诚实经营,不应当玩这些小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