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0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淮安市淮阴区委进行了巡视。7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淮阴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淮阴区委高度重视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紧扣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高效落实、快速推进,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始终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上级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专题部署,切实把全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要求上来。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下设组织协调、材料报送、督办检查、专项整改、档案收集等五个工作组,根据任务分工抓好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主题,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问题、剖析不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晰了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15个方面38个问题,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研究制定《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淮阴区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出台125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时间表”“路线日,区委分别召开三次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细落实。9月29日区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并注重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取得长效。区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督查推进,同时督促涉改单位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力督查推进。加强工作监督和检查,紧盯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关键环节和牵头单位,进一步明确督查时间和内容,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和督查通报。8月底,组织各整改牵头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梳理细化本单位整改具体措施,并要求各牵头单位将优化后的整改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交区分管领导审核。8月29日至9月2日,组织2个督查组,对31个整改牵头单位进行第一轮督查,督促各单位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9月20日至24日,组织督查组对15个方面38个问题125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又一轮督查,38个问题中16个问题已基本完成,18个问题年底完成,4个问题按整改时限有序推进;125条措施中36条已完成,6条基本完成,15条取得明显成效,68条正在稳步推进。
1.关于“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理论学习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筹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能力,及时调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人员。全面提升乡村振兴战略条线日组织镇(街道)农业农村工作分管人、区相关部门分管人、乡村振兴“一办十组”牵头单位分管人和科室负责人等,赴浙江大学接受乡村振兴与三农发展专题培训。二是强化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按照区委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开设“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圆梦小康、崛起江淮、高质量发展进行时”“爱国情、奋斗者”“乡村振兴——在希望的田野上”等专题专栏,报道镇村发展实绩,凝聚干群共识。通过“淮阴三农”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淮阴乡村振兴工作动态、发展典型、特色亮点等,编制乡村振兴应知应会读本,提升宣传深度和影响力。三是强化党建引领。以“五星”创建考核为抓手,优化整合村居干部工作绩效考核、“五星”村部考核、乡村振兴“五星”考核等涉村考核项目,完善乡村振兴“五星”创建考核体系,将镇(街道)党(工)委年度“创星指数”作为书记抓党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召开乡村振兴“五星”创建考核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指导21个考核部门细化完善5大类17项具体考核措施、明确考核标准,动态监测创“星”综合指数;督促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上报创“星”计划与具体措施。我区乡村振兴“五星”创建考核工作做法被《中国组织人事报》刊载推广。四是强化整改落实。先后召开7次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等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召开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绘就淮阴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区委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
2.关于“贯彻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由区委办公室牵头,对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进行定期梳理,督促分管区领导及时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推进,增强贯彻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行动力。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制定缓慢问题,我们即知即改,围绕省市要求,相继印发《淮阴区2019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方案》《淮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年总体规划及实施细则》,并先后5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关于“推动农业改革和农业产业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新型主体培育。出台《淮阴区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2019修订)》,新增培育52家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开展省级家庭农场创建,申报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家庭农场主培训,组织27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培训。今年以来新增认定家庭农场100家,提前超额完成市下达新增任务指标。二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组织镇(街道)负责人认真学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今年全区土地流转进平台交易达2.23万亩。三是启动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试点工作。出台《淮阴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区财政设立500万元风险补偿金,并给予新型经营主体财政贴息优惠政策,争取年内抵押融资达1000万元。四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7.3万亩建设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批复,投入财政资金13428万元,项目计划于2020年6月实施完成。根据全市2019-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积极争取更多的农田列入项目库,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达80万亩,占比达70%。五是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特优高效种植、特种绿色水产美国苹果id下载小火箭、特色生态休闲的“三特”产业,今年以来新增高效设施园艺0.8万亩、设施渔业面积0.1万亩、稻虾综合种养0.68万亩,全区新招引和续建3000万元以上农业重特大项目25个。六是加大品牌培育。积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全区4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稻麦生产基地)顺利续展成功;31.6万亩的省级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已获批,正在建设中。积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有3家主体、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七是扎实用好闲置资源,组织镇(街道)对农村土地抛荒、撂荒、闲置宅基地进行摸排,鼓励近旁亲友或者家庭农场主进行有偿耕种,对确实无人流转的抛荒、撂荒的土地,鼓励引导村集体领办的村级土地耕作服务社承接经营,对闲置的宅基地积极推进有偿出让改革试点。
4.关于“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区委出台《关于开展“百企帮百村、百村助百企”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和《关于统筹推进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持续增收的意见》,8月13日召开了全区“百企帮百村、百村助百企”工作推进会,研究未脱贫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村增收有效途径。6月份从挂钩企业的税收中拨付上半年税收分成928.5万元至镇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截至目前,131个低收入村可持续集体经济收入达序时进度39个,占比29.77%。二是积极探索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创新推出由村集体领办的土地耕作服务社,出台《淮阴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支持村集体领办的耕作服务社发展壮大,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全区村集体领办服务社发展迅猛,发展质效良好的有58家,已成为富民壮村主要路径之一。三是引导就业创业,出台《淮阴区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补贴办法》,在常态化开展每周二招聘活动的基础上,利用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周”“就业援助月”等专场招聘活动,今年累计已举办各类大型专场和常态化招聘活动41场,企业参加现场招聘117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30706个,达成就业意向10770人(次)。实施免费培训并定额补贴,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培训28期,培训220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0%;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3003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45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38%。依托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人社工作服务平台,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创业贴息贷款和场地、运营补助,今年以来为135人发放富民创业贷款226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07.66%。四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围绕稻麦、水产、农资营销、蔬菜、畜禽、特粮特经等主导产业,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种养水平,推动持续增收。开发公益性专有岗位,由各镇(街道)安排上岗就业,现已开发公益性岗位276个。五是加大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投入1201万元建设高家堰镇扶贫产业园,目前已建成标准化猪舍21栋,年收益120万元;购买优良资产获得稳定收益,投入1500余万元购买国际汽车城二期固定资产;加快建设构树种植等项目,提升村集体“造血功能”。六是按月通报38个经济薄弱村收入情况,截至目前已出列33个经济薄弱村中达序时进度12个,未出列5个经济薄弱村中达序时进度2个。未达序时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收入在12月份才到账,预计年底均能达到18万元。
5.关于“扶贫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一是由区扶贫办牵头,对接民政部门获取死亡人员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并及时反馈给各镇(街道),同时根据《淮阴区2019年度建档立卡数据清洗工作实施方案》(淮扶组〔2019〕23号)文件要求,组织各镇(街道)进行建档立卡数据清洗工作,对新生儿、嫁入、遗漏、死亡、嫁出、迁出、入狱服刑等各种人口变动情况进行核实,并按月上报建档立卡人口信息变更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二是督促各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问题整改交办单》的形式向各镇(街道)进行问题交办,要求对照整改任务表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假贫人员,由镇(街道)排查上报假贫人员,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开放清退权限后予以清退,保证“扶真贫”。三是完善脱贫手续,要求各镇(街道)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特别是排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确认签字中的代签问题,确保脱贫程序合规,脱贫结果得到农户认可。结合三季度走访对帮扶手册进行完善,确保帮扶手册填写完整、准确。
6.关于“扶贫项目管理有缺失”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把扶贫项目入口关,2018年以来,我区从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扶贫项目专家库。今年6月份,组织专家库成员对镇(街道)申报的扶贫项目进行实地论证,经评审4个项目于7月份纳入扶贫项目库,共涉及资金1055万元。经统计,2018年以来共有30个项目纳入扶贫项目库,共涉及资金1.48亿元。二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对2018年扶贫项目资产入账进行“回头看”,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公示牌,定期跟踪项目收益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证收益,保障扶贫资金实效。三是梳理跟踪“十三五”以来建成的项目运营情况,对未按照合同履行项目收益的,下发催缴通知函,明确限期缴纳。目前,徐溜镇三王村烘干房已于2019年5月份出租,年收益5.1万元;南陈集镇学田村烘干房仓储间已于2019年6月份出租,年收益1.9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项目的监管,确保扶贫资产及时入账、收益及时足额收取。
7.关于“部分镇村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缺乏科学论证”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2019年镇村布局规划调整,进一步优化郁梨园、董庄、窑厂、四门闸、三岔等村空间布局,不断完善集中居住点选址。严格落实“以户定建、以房定人”的要求,优化树兴嘉苑B地块、蒋集集中居住点等农房改善项目。目前已通过市级联合审查。二是对各镇(街道)农民集中居住点布局规划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优化原居住空间规划点位,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结合淮阴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和各镇(街道)实际情况,对集中居住点布局规划进行优化。目前,已完成刘老庄镇规划设计回头看,下一步逐步完善所有镇(街道)规划设计。
8.关于“有些危房户认定不准确”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业务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开展4次业务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条线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逐户复核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户情况,鉴定房屋危险等级,比对房产、车辆、工商登记信息,确保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向合理合规。
9.关于“少数搬迁户负担较重”问题的整改。一是分类处理刘老庄镇无资金选房的29户贫困户居住问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敬老院集中供养与引导投亲靠友相结合;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加大与农商行、邮政银行对接力度,提供贷款帮扶;极其困难的农户,实行“共有产权”方式兜底保障,统一安置到65平方米的户型中;52户未凑齐购房款的农户,与村委会协调先行入住,剩余房款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县区负责、乡镇实施”的要求,明确区委区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出台《关于明确区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镇(街道)农房改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三是建立平台带乡镇机制,由高新区、商贸中心、农科园、园兴投资公司四家单位帮助各镇(街道)解决项目建设融资问题。四是强化组织推进。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实施意见》《淮阴区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办法》等10余份配套政策文件。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农房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农房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的通知》,单周、双周、季度末分别由农房办班子成员、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农房工作例会,及时谋划、调度工作推进,研究会办存在问题,做到有序落实,全面推进。
10.关于“农村污染源缺乏有效治理”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整治力度,在前期排查整治基础上,制定更加完善的整改方案,由主要领导带队进一步排查整治。目前已完成6个镇(街道)的再排查再整治,共检查表内企业169家。其中,已关停取缔81家,正在升级改造88家,对30家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立案查处。二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今年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3场,培训400余人;在9个农业镇(街道)分别建立200-500亩的绿色防控示范片,建成具有初步收储能力的秸秆收储企业7个,2019年上半年已收储秸秆约2.3万吨。全面开展废旧农膜集中治理,在淮高镇建设一个回收利用示范点,预计农膜年回收量达2200吨,地膜回收量372吨。将南陈集镇作为全区试点镇,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工作。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并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会,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各部门。目前,已完成测土配方施肥140万亩、配方肥料推广应用100万亩目标。
11.关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体系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调度生态红线万元用于渔沟镇、徐溜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两个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通过向上争取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红线、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3座;根据新的集中居住点规划,计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51座。同时,拟投入3.25亿元,提标改造农村19座污水处理厂及建设配套主管网,逐步解决农村集镇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低问题。目前,已确认实施主体,正在进行招投标准备工作。二是结合5个镇重点特色园区发展规划,高新区、住建局逐步推进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徐溜镇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三是加快实施“厕所革命”,8月31日召开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专题推进会,加快对农村户厕、农村公厕、乡村旅游厕所的建设和改造步伐,确保2019年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5000座,2020年完成11000座,到2020年底达到省定95%标准以上。四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效运转,配备保洁员2559人,配备垃圾清运车384辆,配备垃圾桶(箱)47885个,配备垃圾房(池)3828个,月收集垃圾约9472吨,已达到整改要求。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核查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台账记录,对问题镇发出建议函。五是开展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确保2019年度未达到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考核要求的镇,2020年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考核验收。组织编制“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技术汇编,启动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六是在三树镇新建一个垃圾中转站,目前已完成选址,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力争早日实施。督促三树镇将三岔、三坝、梨园等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转运至凌桥中转站,其他行政村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三树镇中转站或就近站点,确保行政村垃圾运转全覆盖,日产日清。
12.关于“村庄环境整治缺乏长效管控机制,美丽宜居乡村达标率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每年安排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作保障资金2064万元,农房改善配套资金2000万元,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按月组织督查,方式以暗访为主,每月覆盖所有镇(街道),覆盖不少于30%的行政村,及时将督查考核结果反馈给区相关部门,形成部门联动合力。三是统筹实施好保留村庄改造提升项目,达到市级美丽宜居乡村标准要求,2019年完成不少于12个保留村庄改造提升,到2022年新完成不少于46个。目前,组织考核8次并形成排名通报,凡是年度得分达不到优秀等次的行政村,在“五星联评”“生态之星”评选中不予推荐;完成7个镇2个街道“市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并获市长效办命名授牌,马头镇、丁集镇、王家营街道创建和新渡口街道二次创建正在进行中,年内确保完成所有镇(街道)创建工作。
13.关于“资金和要素配置上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现象”问题的整改。深入研究区财政资金支农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力度。9月份,将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地方配套资金20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下一步将按需及时拨付。同时,由区财政局牵头开展专项调研,指导并督促各镇(街道)做好相关配套资金筹措工作。
14.关于“农村公共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目前,已完成农路提档升级93公里,改造农桥3座,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实现100%,镇村公交开通任务全部完成。二是全力加快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成立专门工作指挥部,强力推进剩余的12个村区域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区区域供水全覆盖。同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快农村通讯建设步伐,建立以工信局、5家通信运营商、相关镇(街道)、区直单位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步成立乡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力争数字乡村早日成为现实。四是提升农村教育教学水平,完成赵集小学低年级教学楼新建,增加学位960个;加大对镇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小学投入,增加学位300个;加快城区学校建设速度,启动建设黄河东路九年制学校小学部和淮师二附小承德路校区;加大教师培养力度,从2020年至2022年,将陆续有70名定向培养师范生充实到教师队伍。同时,每年定期开展教师招聘工作,重点为农村学校招聘相应的学科教师。五是加快两馆建设,目前,淮阴区博物馆正在布展中,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36000平方米(室内外),预计年底开馆;新建淮海二中陈列室、马头村村史馆两处,新增公共文化设施面积500平方米。六是提档升级现有体育场地,分批提档升级全区9个镇、247个行政村“两室一场一路径”和9个体育公园,对有条件的闲置小学校舍进行合理改造。在农村集中居住区按照人均室内0.1平方米、室外0.3平方米的要求配建体育休闲场所。七是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借助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区管乡用”试点机遇,从2019年起,每年从乡镇卫生院人才招录中协调50名人事代理指标;与大中专院校合作,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程。今年以来新招录47名村医,年底前再招录3名村医,明年6月30日前再招录50名乡村医生。
15.关于“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订出台基层党建“1+6”制度体系,彰显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工作导向;广泛开展“五星村”“五星非公企业党组织”“五星党员户”等表彰活动,分别评选区、镇、村三级“五星党员户”10户、121户、969户,表彰39个三星级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对79个三星级及以上村进行挂牌表彰。强化软弱后进党组织整顿,在前期确定王家营街道越河村等13个软弱后进村党组织的基础上,将王家营沈渡村等14个村级党组织纳入软弱后进村党组织整顿范围,制定“一村一策”表和整顿工作方案。强化党建督导,进一步优化16个区委督导观察组,制定督导观察员管理办法,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纳入督导观察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其“探头”“哨骑”作用,强力推进抓乡促村工作。二是出台《淮阴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年总体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任务落实情况。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季度季度工单内容,向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进行派发。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根据《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护航乡村振兴工作方案》要求,三季度开展村级财务监管、村集体领办土地耕作服务社专项督查;利用政治生态智能监测系统,强化日常监督。
16.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弱化”问题的整改。一是实施村干部规范化管理,通过资格认证、设岗定责、严格准入等环节,建立较为完善的村干部规范化管理体系。组织开展村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发布《村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公告》《有关问题》,举办两期村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对1600多名报名参加资格认证考试的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并统一进行笔试、面试,此项工作的相关经验做法已经以改革案例形式进行上报。承办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研讨会,在全市范围内专题推介我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经验做法;组织召开村书记乡村振兴发展论坛10个专项行动小组调研成果研讨会,形成“1+10”调研文章;选派18名年富力强的年轻干部、3名经验丰富的成熟干部到软弱后进村、经济薄弱村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或,为基层党组织注入强劲发展动能。二是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巡回播放干部警示片共63场次,教育干部5300余人次。持续推进纪法宣讲“千百万”行动,依托区、镇、村三级平台,开展“千百万”纪法宣讲294场次,受教13900余人次。加快村级纪检员选配工作。结合村干部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强化对村居干部审核把关,目前正在进行审核。
17.关于“农村专业化人才比较缺乏”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三农干部队伍建设,选拔1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道)任村党总支书记();加大“三农”工作一线干部选拔力度,新选拔和进一步使用35名镇(街道)和涉农干部;在2019年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镇(街道)招聘8名;在2020年全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计划中,注重考虑农业农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计划招录农业、林业类等专业的镇(街道)公务员10余名、招聘事业单位“名校优生”3名。二是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创新开展“淮英荟”活动,启动以来,10个学习小组共开展学习、研讨、调研等活动43次。
18.关于“乡村意识形态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区级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对各镇(街道)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按月考评,并纳入年终文明城市创建考评。进一步推进《淮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更新公益广告模板库内容,并对全区各镇(街道)公益广告情况进行排查,对破损、陈旧的广告予以更换,并纳入年终文明城市创建考评计分。二是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打造文艺精品,组织各镇(街道)开展文艺表演活动。今年以来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类公益文化活动960场(次),大运河水上戏曲非遗展演32场(次),送戏下乡68场(次),已完成全年展演任务。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在新四军刘老庄连纪念园设立两个大屏,每天滚动播出相关公益广告,在相关景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60个、旅行社挂牌20个,并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安全生产海报140份。四是扎实推进全年公益性文化活动,省级非遗项目淮海琴书竞技展演活动已完成,“壮丽航程七十年 强富美高新淮阴”“幸福淮阴”庆国庆系列文化活动、“丹青歌盛世 翰墨颂华章”书画作品展、“我和我的祖国”诗歌大会等活动已完成。五是督促各镇(街道)利用文化站、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阵地,按照每年115的要求,有序推进公益性文化活动。六是开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实现全区宗教“八个搞清楚”,多形式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反宣传,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做到“六进”全覆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与各镇(街道)签订责任书,明确属地管理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各镇(街道)分别在各自辖区内宗教场所悬挂、张贴管理责任公示牌,明确镇、村、宗教场所5类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实现“一有六明确”,构建起主体在区、具体到镇村、延伸到场所点位的工作网络。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实行三年审计全覆盖,打消少数信众借教谋财的办教心理。
19.关于“移风易俗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扎实开展2018-2019年度淮阴区文明镇(街道)、文明村(社区)评选及2019年度淮阴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平安家庭”评选活动,年内力争文明村镇比例达到70%以上,镇(街道)及以上文明户占比达30%以上,通过文明评比活动改变群众陈陋观念。二是有序改变殡葬观念,引导各镇(街道)完成城乡殡葬设施规划选址工作,将符合殡葬设施建设的地块纳入全市殡葬设施规划范围,逐步解决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难问题。推进散坟整治工作,摸清各镇(街道)散坟底数,制定整治任务清单,向镇(街道)进行交办。建立骨灰流向跟踪责任分级管理机制,将每天新死亡人员名单发送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从源头上抓好逝者入公墓安葬的各个环节,引导丧户到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中进行安葬。督促未建好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的镇(街道),提供骨灰临时存放点,待设施建成后统一入园安葬。对全区各镇(街道)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建设和散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报制,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力度不足的镇(街道)进行通报、约谈。三是加大移风易俗宣传,积极倡导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殡葬新风尚,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将新时代殡葬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中,创新“四会+五好”新淮阴模式,充分发挥各建制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切实推进移风易俗。
20.关于“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提高村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区村两委成员进行“政治体检”,并根据村委会成员出缺情况制定补选指导办法,要求凡是出缺村委会主任需要补选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委会主任,切实提高“一肩挑”比例。提前谋划2021年村居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指导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依法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委会主任,确保到2021年底“一肩挑”比例达100%。二是组织开展村委会委员定期培训教育。通过专业理论培训、实地观摩学习、高校专家授课等活动方式,着力提升村委会成员履职尽责和为民服务能力。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要求村(居)委会将“移风易俗、扫黑除恶”等内容纳入新修订的村规民约中,引导村民自觉维护与遵守;督促各镇(街道)指导村委会完善村民代表工作制度,按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要求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有效激发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村规民约修订、村务公开情况等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对引导不力、执行不力的村委会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到位,促进村民自治工作有序推进。
21.关于“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百名政法干警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法官参与“党群议事会”活动和“百场法治文艺汇演进基层”活动。加强网络社区摸排管控,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力争年底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3个。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引导和支持农用法律手段等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切实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初信初访矛盾化解,区委区政府领导每月轮流至信访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难题,与去年同期相比,去省进京越级访降低20%以上。加强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会办,区联席办牵头会办重点信访问题,每月会办不少于4件,减少信访存量。区信访联席办对全区进京访案件、进京非访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对失责行为实施问责。
22.关于“个别村干部存在涉黑涉恶现象”问题的整改。持续开展村(居)“两委”运行质效考评,对村(居)干部队伍进行全领域、多角度调研摸排;深化全区村“两委”干部的“政治体检”工作,对受过刑事处罚(涉嫌刑事犯罪)及严重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处理,目前已有122名村干部因存在严重负面情形被调整;严格执行村书记任前备案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对26名村书记进行审查,对2名村书记信访问题交办督办单。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周报月报”制度,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大攻坚行动”和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攻坚“双月”推进计划。畅通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揭发检举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制定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核办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区综治与平安建设年度目标考核。
2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责任检查督促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关于强化镇(街道)纪(工)委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专项监督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制定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常态实行月度工作例会制,持续推进镇(街道)纪(工)委履行乡村振兴监督责任。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三季度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开展作风建设、“三大攻坚战”、村级财务监督等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督。以月度工作例会为抓手,持续健全完善四类主体联动监督机制,拓展监督路径,凝聚监督合力。对镇(街道)报送的村级纪检员人员名单,已组织初步审核。四是梳理2016年以来,王家营街道(王营镇)农经站受处理党员干部情况,发现有6名工作人员被立案查处,其中1名会计被立案查处两次,问题线索正在调查处理中。五是督促区纪委监委召开督办会2次,要求各案件承办科室、部门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涉农案件开展“回头看”。
2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未有效覆盖镇村两级”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资金采购、村级工程项目进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其他项目进入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保证产权交易中心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台账、有信息服务平台。二是书面下发交办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淮阴区农村集体小型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提升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运行质量。同时,根据《淮阴区农村集体小型工程管理问责暂行规定》移交问题线索,予以调查处置;督促三树镇纪委对2018年8月之前的小微工程进行排查,及时报送排查情况及问题线索。三是督促三树镇成立工程管理监督办公室,专人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完善备案表填写,对指定发包的项目予以终止。此外,对各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组织检查,进一步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场交易。四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镇(街道)开列权力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并填报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登记表。
25.关于“征地拆迁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征地拆迁政策业务宣传指导专项工作组,开展全过程跟踪服务,定期组织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8月20日、8月30日分别开展土地征收流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讲座两期。二是安排专项工作组赴徐溜镇民主村实地调查征地拆迁工作不规范情况,排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26.关于“村集体资源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向农业农村局下发交办函,督促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排查,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和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严格落实“5+3”制度要求,对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二是关于南陈集镇学田村问题,经调查,收割机在2017年通过招投标公开采购,收割机由专业机手负责运作,净收益与村集体平分,2017年、2018年收入均已入账,有承包合同及记账凭证等材料。三是开展面上督查,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三季度督促区纪委监委牵头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全区13个镇(街道)村级财务监督、村集体领办耕作服务社账务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村干部无偿使用扶贫农机具问题。四是加大长江路街道崔庄村资产出租合同等部分重要原始资料被离任会计带走有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目前已督办1次。
27.关于“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一是责令相关人员退缴总计11.85万元奖金。二是下发交办函,督促区财政局、人社局牵头完善奖金津补贴发放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公务人员违规领取奖金福利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28.关于“‘三公’经费使用监督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安排区财政局开展镇(街道)“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及时报送区纪委监委;持续强化联动监督,以月度工作清单为抓手,常态督促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三公”经费督查。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将镇(街道)纪(工)委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在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管理系统中填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向相关单位下发交办函,安排区财政局完善镇(街道)“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文件,按季度开展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及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要求刘老庄镇、高家堰镇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时报送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应责任。
29.关于“区级机关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和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专项行动检查方案,开展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8月16日至9月16日期间,下发提醒函26份,目前各部门已基本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到位。二是成立节假日专项督查小组,结合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三是有序管理使用公车,区一级除区主要领导两辆实物保障用车外,其余区领导用车及调度权限全部收归平台,区领导用车由公车平台实行随机无差别调度;其他单位保留车辆标识全覆盖、GPS正常在线。四是实施检查核查,通过重点抽查、随机暗访、信访核查、通报曝光等方式,3个检查组共抽查了市管局、丁集镇等12家单位公车使用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0.关于“各类会议、检查、督查、考核种类繁多”问题的整改。一是出台《中共淮阴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上报办法》《区委重要会议申报制度》《办会审批单》《区委重要会议通知办法》等文件规定,修订完善《淮阴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文件会议相关规定。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坚持把全区性会议整合召开。正在草拟《中共淮阴区委文件下发办法》,建立年度发文计划制度。对未列入年度发文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区委、区政府报批,确保以区委、区政府(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发文数量比上年度压缩30%以上。二是实施督查备案制,避免下压责任式检查,严格控制督查频次,杜绝无实质性作用的督查,明确单项工作每季度最多督查1次,明令禁止频繁填表报数、迎评迎检、陪会参会等现象,确保督查次数同比减少30%以上。三是进一步排查微信群、APP多头管理问题,对工作有硬性要求的合并管理,对工作没有实质性意义的及时解散或废止,并严控增量、减少存量;实施备案管理,未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不得新建、设置区级层面工作群或APP。目前正在建设政务办公系统,努力实现政务文件流转、会议通知、档案管理、政府督查、机关事务管理、在线沟通等功能一体化。
31.关于“有些基层干部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围绕具体问题进行点上整改、面上提升,突出标本兼治,高效整改,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对基层干部担当精神不足情况进行问责,2019年7月以来,立案16人,诫勉谈线人。就东城污水处理厂进展缓慢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8月26日完成与中船重工环境公司特许经营权解除协议,并与光大投资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二是完成浓缩池内找平、清理和综合楼南侧场地混凝土浇筑工作,基本完成变电所、机修车间内部涂料施工;其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12月底进水运行。三是积极推进各项手续办理工作,争取12月底完成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四是通过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目前已报送5期周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五是对该项目分管人提请区分管领导对其提醒谈话。
32.关于“社保领域专项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成立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制度,于8月2日召开全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8月29日,再次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道)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名册;9月26日区政府专题研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前补”工作,将应纳入保障范围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通过组织宣讲团巡回讲课、发放宣传单和报纸等方式,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到镇(街道)开展巡回宣讲12场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并在《淮阴报》开设专栏,刊登《淮阴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解读》。组织业务培训,8月4日开始,陆续组织涉及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等业务骨干业务培训shadowrocket所有节点超时,已有11个镇(街道)自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解决征地地块纳入社会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等问题,实现“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四是由区政府办、优化办、人社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全区镇(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截至9月14日,我区被征地省定目标数21558人,已产生被征地名单16558人,占全区目标数的76.8%。
33.关于“环保领域专项督查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2019年3月、7月两次召开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会议,对省以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推进。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问题14件,完成整改销号11件,有3件未整改到位。其中马头镇储氏泡料厂8月底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五汊河口船厂问题将于2019年12月底完成整改,申请市级销号。省环保督察组反馈信访举报问题34个,26个问题已整改,8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其中丁集镇功勋矿冶废气问题已完成整改,南陈集镇淮丰村露天肥料加工厂气味扰民问题、轮窑厂气味扰民问题、5万吨钙镁泥露天堆放问题和马头镇(原凌桥乡)水泥砖厂大气污染问题、韩侯大道边建材厂扬尘污染问题,将持续加快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南昌路盐河大桥西侧排污口问题和万邦香料搬迁问题持续整改中。乡村振兴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反馈环保问题4个,其中丁集镇淮安友文人造板、徐溜镇江桥村205国道边的小作坊污染问题、三树镇鑫吉化纤塑料颗粒厂毒化废弃物露天堆放问题已完成整改;南陈集镇工业园区近5万吨钙镁泥年底完成整改。
34.关于“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淮阴区的反馈意见,结合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在上半年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扣分。二是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分类提醒,逐一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问题整改函,明确审计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按时有效整改到位。逾期整改、采取欺骗手段报告已整改实际未整改、报告整改情况时已整改事后又恢复原状的,从严从重查处,并在年度政治生态评价体系考核中加重扣分。三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对照《审计整改督查办法》,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实施审计项目时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审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抓实抓细。
35.关于“市、区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农房改善中存在的16个问题已基本查清,已立案26人,给予19人党政纪处分,对5名科级干部进行提醒谈线次,督促各镇(街道)加快立案未审理案件的办理进度,督促王家营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债权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共清收债权10笔、金额共计705431.49元,其中还款108000元,冲账597431.49元,谈线人;督促徐溜镇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按照“7+5+11”监督机制,加快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置进度。强化监督,督促相关部门、镇(街道)对反馈问题再督办,确保问题见底,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36.关于“涉农资金多头管理”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已整合扶贫资金292万元,完成2550万元产业富民项目招投标工作;委托第三方对市定经济薄弱村资金进行核查,正在抓紧整理审计报告。
37.关于“政府负债负担较重”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和完善债务监管系统,对全区债务进行“全域性、动态性、真实性”监管,及时预警临期债务,确保风险可控。二是进一步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控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三是细化债务化解措施,按序时完成化债任务,并督促平台公司与金融单位积极开展到期债务展期、续贷工作。
38.关于“上一轮巡视反馈指出的47个问题仍有11个未完全整改到位或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一是向11家相关责任单位交办十二届省委巡视淮阴区反馈意见整改未到位问题。同时,对11家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月25日要求其上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从十二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开始,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分解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点,并在巡察报告中予以明确体现。截至目前,11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淮阴区委巡视整改工作正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已取得实际成效,但是,与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和干部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反馈意见,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整改标准不降、目标不变、力度不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着力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中国巡视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单位党组织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全力抓好各自领域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力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是持续加强督查检查,全力加快整改进度。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做到定期督促检查推进,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
三是持续坚持抓常抓长,有力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做到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强化调查研究,抓住关键部位,及时出台制度,坚决堵塞漏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把巡视整改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结合起来,真正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努力向上级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线;邮箱。